處方藥的濫用

你所不知道的處方藥物

由於某些處方藥物可能遭到濫用並且上癮,因此美國緝毒署已經把它們加以分類,並且列為與鴉片和古柯鹼同等級。這些處方藥包括:利他林、興奮劑(Dexedrine),和止痛藥奧施康定(OxyContin)、配西汀(Demerol)和嗎啡(Roxanol)。

許多非法毒品曾一度是醫師或精神科醫師開的處方,但是後來被禁止,因為有害的影響經證實不容再被忽視。這樣的例子有海洛因、古柯鹼、LSD、甲基安非他命和搖頭丸。

濫用處方藥甚至會比濫用非法生產的毒品更加危險。某些高效力的合成(人造)藥物可經由處方取得,因此造成了過量使用的危機。這在奧施康定(OxyContin)一類的止痛劑特別真實,因為它們致人於死的數量在五年間達到兩倍以上。

許多人沒有意識到,散發或轉售處方藥(而非由醫師來做)是一種販毒行為,而且就像販賣海洛因和古柯鹼一樣違法,要繳高額的罰金還要坐牢。如果販毒行為導致死亡或嚴重的身體損傷,販毒者可能面對終身監禁的刑罰。

處方藥濫用的種類

拿來做消遣使用的處方藥物,包括以下主要類型:

1. 鎮靜劑:通常指的是中樞神經系統(大腦和脊髓)鎮靜劑,這類藥物會遲緩腦部功能。它們包括鎮靜劑(讓人鎮定和昏昏欲睡)和精神安定劑(意指減輕緊張和焦慮)。

2.鴉片類和嗎啡衍生物*1一般指的是止痛劑,這些藥物含有鴉片或類似鴉片的成分,用來舒緩疼痛。

3. 興奮劑:這一類藥物用來增加能量和警覺性,但是也會增加血壓、心跳速率和呼吸速率。

4.抗憂鬱劑:精神科藥物,本來應該是要解決憂鬱的情況。

  1. 1. 衍生物:從相關物質產生出的化學物質。